Thursday, September 24, 2009

美股期權概念 (1)


期權基本概念:


1. 什麼是期權(option)


期權是賦予其持有者在固定的日期(到期日)的當日或之前,按照約定的價格 (執行價格)買進(如果是看漲期權)或者賣出(如果是看跌期權)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並義務)的合同。期權到期後,這個期權就不再存在。同樣,在期權持有者的要求下,期權賣出者(option seller)有義務在約定的價格賣給期權擁有者約定數量的股票(看漲期權),或者從期權擁有者手中買入約定數量的股票 (看跌期權)。


每一張普通股票期權合約通常代表100 股的標的物股票。


執行價格(或履行價格)是在期權合同執行的情況下,期權擁有者購買 (看漲期權)或賣出(看跌期權)的每股標的物的價格。 執行價格是期權合同的一項固定的指標。不要將其與權利金混淆。 權利金是期權交易的價格,每個交易日都會出現變化。
在不同的價格區間,普通股期權的執行價格的單位增長為1,2,2.5, 5,或 10 點。
有可能對普通股期權合同的大小和(或者)執行價格進行調整以適應股票的分裂或合併。
一般地說, 在任何時間,擁有四個到期日之一的某一普通股期權可被購買。 
普通股期權的擁有者不享有股票擁有者所享有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投票權,定期的現金或特別股息等等。看漲期權的擁有者必須執行期權並擁有標的物的股票以擁有這些權利。
在交易市場中,所有的交易是以拍賣市場中的競爭方式進行的。交易市場中的買家和賣家確定期權價格。


2. 看漲期權(call)


一個看漲期權賦予其持有者在期權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照執行價格購買100股標的物股票的權利。
看漲期權的賣出者(Call Writer) 具有賣出這些股票的義務。


3. 看跌期權(put)

和看漲期權相對的是看跌期權。看跌期權賦予其擁有者在期權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照執行價格賣出100股標的物股票的權力。
期權的賣出者(Put Writer) 有買進這些股票的義務。


4. 期權權利金(Premium)


一個期權的價格被稱之為“權利金”。一個期權擁有者的潛在的損失限于最初購買期權合同的權利金。在另一方面,期權賣出者的損失則是無限的。但這個損失會因為最初獲得的權利金進行部份的抵消。
投資者可以用有限的資金利用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合同在市場中建倉。最初的投資限于權利金的價格。
投資者同樣可以利用看跌期權和看漲期權合同來積極地對沖市場風險。投資者可以購買看跌期權作為保險來防範不利的市場浮動。但同時還能保持股票的擁有權。
投資者可以賣出基于個別股票的看漲期權。這種方法利用有限的上漲的潛力來換取一定程度的下跌的保護。我們的策略部分列舉了投資者可以采用的各種期權頭寸, 並解釋期權在不同的市場情況下的功能。


5. 基礎證券(Underlying security)

期權屬於衍生產品。其衍生的涵義在於它必須依賴於某種資產而存在,這個所依賴的產品稱為基礎證券券。基礎證券(例如微軟的股票)是期權賣出人在收到期權合同擁有者的履約通知的情況下必須遞交(看漲期權)或購買(看跌期權)的證券。

6. 期權到期日(Expire date)

普通股期權的到期日是到期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後面的星期六。因此那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就是到期普通股期權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這個月的第三個星期五是交易所的假日,那麼在這個假日之前的星期四是最後一個交易日。
在期權的到期日之後,這個合同就不再存在。此時, 如果期權的擁有者沒有履行合同,那麼他就沒有期權在到期日之前所賦予的"權力",期權賣出者也沒有期權在到期日之前所給予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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